凌晨一点,青岛大学后勤处一位老师给我发来截图,校园论坛里有人发帖:“听说校长办公室被查封了,真的假的?”她问我消息来源靠不靠谱。我查了一圈,官方渠道干干净净。第二天一早,学校辟谣公告出来,她才松了口气。(这事儿吧,见仁见智。)这个细节我一直记得——因为造谣者根本不在乎真相,他在乎的是让所有人心里那颗怀疑的种子发芽。
这起谣言案的始作俑者,是30岁的无业男子孙某。他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,声称“青岛大学校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被查处”,配上AI生成的新闻截图,乍一看像模像样。视频发出两小时播放量破十万,评论区炸了锅。警方接到学校报警后当天锁定孙某,在其租住处将他抓获。(你品,你细品。)孙某交代,自己做自媒体冲量,看到类似新闻在其他省份有热度,就“套用模板”编了这条。最终他被行政拘留五日,罚款二百元。
看到处罚结果,我忍不住在稿子里写了一句“轻如鸿毛”。不是盼着人重判,而是这个成本对比太刺眼:孙某的造谣成本是半小时P图,收益是十万播放量带来的广告分成;青岛大学的辟谣成本是全体校领导开会、宣传部连夜写稿、法务部准备报案、对接警方调查——还没算学生和家长的情绪损耗。这笔账,谁来补?
教育领域的网络谣言,正在从“无中生有”升级为“虚实结合”。有一说一,孙某这个案子,巧妙就巧妙在用了“已被查处”这种过去时态,让人乍一听觉得“既然查处了肯定有官方通报吧”,但真去搜又搜不到。一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跟我聊过,这类谣言最恶心人的地方在于,它没法彻底证明“没发生”。你只能发声明说“不属实”,但没法给出“从未被查”的证明。这就是造谣者的阴险之处。讲道理,
网友“法学老张”在评论区说:“建议学校以诽谤罪自诉,不要只等公安处罚。刑事判例一出,比什么声明都好使。”这话有专业底子。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写得很清楚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。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,完全有资格起诉。可惜现实中,高校普遍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,选择发声明了事,反倒纵容了造谣者换个马甲再来。
值得高兴的是,这次青岛大学没走老路。据本站独家消息,学校已委托律师固定证据,准备对孙某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。虽然金额可能不高,但象征意义极大——告诉所有人:学校不是软柿子。
留学生的圈子更是谣言重灾区。我在留学指南板块多次提醒过:国外院校的“内部消息”往往通过微信群传播,部分中介甚至故意制造恐慌来推销“保录取”服务。造谣成本几何?对普通人来说是行政拘留,对机构来说是罚款,可对一所学校来说,是无数家庭用脚投票的信任危机。教潮志认为,教育机构必须建立自己的舆情监测体系,哪怕雇不起专业团队,也要有几个24小时盯着关键关键词的实习生。
这年头,有人用AI写论文,有人用AI造谣。技术每进步一分,社会防线的压力就大一分。青岛大学这个案子能走到民事索赔这一步,已经是进步。但离真正的“让造谣者倾家荡产”,还差得很远。下个造谣者出现时,但愿我们看到的不只是五天拘留,而是法院的一纸判赔书。